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的通知
各市知识产权局,广德、宿松县知识产权局:
为加强企业专利人才队伍建设,激励企业专利联络员积极履职尽责,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2016年度安徽省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评选活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主要以企业专利联络员履职情况为依据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。
二、评选范围
2016年省局确定的全省企业专利联络员,2015年度安徽省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不参与本次评选。
三、评选标准
(一)2016年组织申报的企业专利量及企业专利授权量较大---县(市、区)范围内该项目领先者为满分,15分。
(二)2016年组织申报的企业专利量及专利授权量较上年增长明显---县(市、区)范围内该项目领先者为满分,15分。
(三)制定实施企业专利战略,落实企业专利管理制度,推动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贯标及知识产权优势(试点、示范)企业工作---县(市、区)范围内该项目领先者为满分,15分。
(四)开展专利文献检索工作,积极挖掘申请并撰写技术交底书---县(市、区)范围内该项目领先者为满分,15分。
(五)对技术人员尤其是研发人员进行专利业务培训;积极参与专利业务培训学习和专利工程师、专利代理人培养培训工作---县(市、区)范围内该项目领先者为满分,15分。
(六)有效管理企业专利,促进专利权商用化,推动本企业专利权质押、知识产权评议、专利产业化;积极参与专利奖项目申报活动---县(市、区)范围内该项目领先者为满分,15分。
(七)有效保护企业专利权,积极处理涉及本企业专利权的侵权纠纷案件---县(市、区)范围内该项目领先者为满分,10分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申报。企业专利联络员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县(市、区)专利管理部门申报,申报人需填写申报表(附件1),并提供年度个人工作总结。
(二)初审。各市按照申报情况进行初审,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和名额安排择优推荐,形成推荐情况统计表(附件2)。
(三)复审。根据各市推荐情况,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复审,产生“安徽省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”候选人。
(四)公示。将“安徽省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”候选人名单在安徽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五、表彰办法
通过公示的,省知识产权局授予“安徽省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”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六、申报时间和推荐名额
申报时间:2月7日-27日。
推荐名额:各市按照本市2016年经省局确定的安徽省企业专利联络员数的5%向省局推荐(详见附件3,其中广德、宿松县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推荐)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各县(市、区)专利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申报。各市局应在2月28日前完成初审,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局提交申报人申报表(拍照或扫描)、个人总结和推荐情况统计表。
(二)申报人个人总结不少于800字,要求能客观反映一年来的专利工作情况。申报人可以采用电子件或纸质件申报。
(三)申报人必须为2016年经省局确认的全省企业专利联络员,否则申报视为无效。
联系人:省知识产权局宣教中心 张利
电 话 :0551-62999920
邮 箱 :342186357@qq.com
附件:1.2016年度安徽省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申报表
2.2016年度安徽省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推荐情况统计表
3.2016年度安徽省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推荐名额分配表
安徽省知识产权局
2017年1月19日
附件1: 2016年度安徽省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申报表.docx
附件2: 2016年度安徽省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推荐情况统计表.docx
附件3: 2016年度安徽省优秀企业专利联络员推荐名额分配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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